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减少各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与生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保障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学校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对广大师生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学校建立校、专业学院(处、部)两级应急机制,各处级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形成处置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映、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实施。

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化学品类突发事件。

6、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依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四个级别(Ⅳ级)。

特别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影响校园安全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如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舀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如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学校较小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依靠自己内部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务中心处长、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学务中心、保卫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学务中心承担。

1、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2、成员单位:

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担任。

3、职责: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学校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具体处置应对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修订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能相关的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有关信息;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意,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承担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应急事件处理的集中指挥,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学校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协调和处理有关方面工作;负责学校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由人事处、综合办公室、保卫处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处、综合办公室、保卫处分别承担,“镇江高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挂在保卫处

学校总值班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联合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511-84409110。正常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安排值班的时间,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按照分工处理有关事务,履行总值班室职责;除此之外的时间,由保卫处值班室履行总值班室职责。

总值班室实行首问负责制。校园内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负责人报告,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并保持电话、传真通讯畅通。负责突发事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的报告和新闻发布,事件结束后组织评估和总结处理工作。

人事处:开展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新闻报导工作。

保卫处:组织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演练。保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事发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联系、协助公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反馈有关学生信息。宣传正面、权威观点,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招办、就业办: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有关事宜。

教务处:负责处理教学考试中有关事宜。

教务处、资产处:负责处理教学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财务处:负责处理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法律纠纷。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招投标处: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施工方的情况,处理基本建设中出现的矛盾。

资产处:负责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后勤管理中心:负责抢险、救援、保障后勤供应;负责校园内生活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校内出租商铺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影响师生生活的安全事件。负责学生的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师生接诊救治工作。

三、预警、预测

1、预警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负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预警建议。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分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2)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并根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5)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提高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及时预警。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各级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Ⅲ、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疏导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要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专业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学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查清。对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的,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向有关人员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有关人员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并对聚集的人员和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2、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依据分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迅速了解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学校安全、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师生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学校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学校上级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上级部门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4)当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涉及外籍和港、澳、台、侨人员时,应立即向学校上级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便上级部门派出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

3、扩大响应

1)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2)当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学校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做出响应、动员力量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议调动其他应急资源和人力进行处置。

4、应急结束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需将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学校上级部门,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

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 事件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省教育厅。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

六、信息管理

1、信息检测与报告

1)学校建立信息检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

2)学校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校上级有关部门。

2、信息报送内容及时限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30分钟内按照信息分级报送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内容包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初步判定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90分钟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较大以上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信息,要立即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2)后续报告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事件情况与事件发展变化情况、造成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措施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上报。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新闻宣传报道口径,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向外界发布信息。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由学校人事处、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相关信息。

七、保障措施

1、预案保障

学校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学校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事端。

4、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学校制定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将相关应急知识纳入教育内容,针对师生员工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

根据上级部门应急总体安排和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需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知识培训。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其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3、演习

学校根据其特点,制定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

学校依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负责制定《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学校适时对《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上报学校上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镇江高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原《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镇高专发[2007]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镇江高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2:镇江高专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3:镇江高专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4:镇江高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5:镇江高专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6:镇江高专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7:镇江高专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镇江高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学校的突发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诱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其他不稳定事端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或涉及国家、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问题引发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在校外发生的大规模学生非法聚集、游行事件;由于重大政策调整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学生罢课、罢餐、聚集、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由于校内外经济纠纷等造成的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校门被围堵、办公场所被冲击、到校外市政府机关上访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学生非正常死亡等可能引发学生群体性反应的突发事件;恐怖分子、对社会不满分子在校园制造的爆炸、投毒等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的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的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煽动、反动宣传等活动,校园传教活动,外籍和港、澳、台、侨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校园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其他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事件。

2 依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级别和应急响应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处长、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学务中心、保卫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学务中心承担。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应急处置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决定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3.1 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BBS、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保卫部门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

3.2 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3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发布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校园网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并按照事件等级的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部汇总上报的信息,及时向学校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4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5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破工作。

6、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校内学生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学校。以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如果学生走出校门上街,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随队维持秩序,配合公安机关防止外部人员混进队伍,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全力劝说学生返校,如公安机关采取坚决措施时,要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7资产处、招投标处、财务处负责掌握处理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及时上报学校,及时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如果民工在校内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聚众闹事,到市政府机关上访或围堵市内交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随队维持秩序,做好化解矛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疏导工作。

8、综合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信息搜集、动态反映,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后勤管理中心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救治工作。如果学生走出校门上街,要组织人员、车辆接回学生。

四、现场处置

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上访、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2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办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学校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办和辅导员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学生所在系学工办应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学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辅导员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保卫处、医务室随时候命,做好与“120”紧急联系的准备。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A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学务中心、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B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C医务室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D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E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F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 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校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G后勤管理中心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4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学务中心、保卫处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校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5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图文信息中心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1)如为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人为损坏情况下,由图文信息中心与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联系。

2)后勤处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环境、供电等后勤保障;如遇设备偷盗情况,保卫处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保护现场,进行取证。

3)校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及时组织力量维修设备,查杀、阻截病毒或黑客,调整网络,特别是要保证学校重要网站的网络畅通,如招生网、就业网等。

4)图文信息中心监测、跟踪病毒和黑客的来源,并将恶意攻击网络的跟踪数据和资料提供给保卫处,由保卫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管理相关网络信息的网管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A相关站点信息监管人员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删除信息做好备份;对于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影响较大的信息实施紧急关闭系统。

B信息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并将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

C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的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校办公室,经校领导同意后,由校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D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的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保卫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由保卫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事件发生单位对事件源头进行调查,如事件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由其所在系或单位对有相关违纪行为的学生或教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并给予相应处分。网络管理部门针对事件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

6镇江高专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1 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6.1.1 突发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件处理小组)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当班人员及事件处理小组领导赶往现场,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6.1.2 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6.1.3 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6.1.4 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保安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6.1.5 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6.1.6 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6.2 突发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6.2.1 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6.2.2 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6.2.3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6.2.4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6.2.5 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6.2.6 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6.2.7 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6.3 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预案

6.3.1 严禁非本部门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6.3.2 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6.3.3 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6.3.4 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厂部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6.3.5 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3.6 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6.3.7 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6.3.8 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6.4 突发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6.4.1 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6.4.2 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6.4.3 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厂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4.4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 ,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4.5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之外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清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4.6 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6.4.7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6.4.8 事主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6.5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预案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6.5.1 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6.5.2 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6.5.3 一般情况可由门岗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厂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厂区,劝其离开厂门;

6.5..4 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6.5.5 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5.6 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6.6 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预案

醉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6.6.1 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6.6.2  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6.6.3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6.7 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6.7.1  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尽量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6.7.2 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保安队长和项目副经理,保安队长和项目副经理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6.7.3 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6.7.4 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6.7.5 现场目击者、保安班长、项目副经理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6.8 对突发性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

6.8.1 保安和厂内内任何人员接到突然停电的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维修电工;

6.8.2 维修电工查明停电原因后,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值班领导汇报停电原因;

6.8.3 维修电工查明原因后,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对电路、相关设备进行抢修;

6.8.4 电路检修完成后,要按时送电,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再次通知用电单位,并抓紧解决;

6.8.5 需要合闸送电时,配电室应接到值班领导的确认,方可合闸送电;

6.8.6 恢复供电后,要检查所有用电设备是否完好,同时通知使用单位,撤销停电通知,发布已恢复用电通知。

6.9 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处理程序

6.9.1 保安和厂内任何人发现火灾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发出火警警报。值班领导应马上赶往现场指挥工作;

6.9.2 根据火势大小,经向小组领导请示后,可拨打“119”请求支援;

6.9.3 值班领导和保安班长应在3分钟内组织义务消防员和保安立即赶到火灾现场集结待命组织扑救;另外应对厂内人员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要保证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9.4 义务消防队员分三组各司其职,抢救组负责用消防器材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争取扑灭火势为甲方减少到最小损失,如火势不能控制则应立即协助疏散组疏散楼内人员;

五、保障措施

1、预案保障

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校园集人防、物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与恢复

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1)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2)对于给予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3)对于涉及学校外其他单位的,由校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1)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2)对斗殴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作善后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1)成功解救的自杀未遂者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不离人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来学校陪护。

2)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对自杀未遂者监护详细记录等及时送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备案。

3)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学校要安排班干部、学生党员或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4)自杀事件处理完后,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相关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同学、家属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学校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确定工作重点。

4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注意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反弹。对此类事件进行认真、及时总结,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2)对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的事件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迅速处理,保障校园网畅通,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2、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绪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对中央有关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文件的学习,宣传正面、权威观点,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绪,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3、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城管、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有困难的教职工的生活。

5、属于基本建设和对外经济活动出现的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与合作方进一步协商,及时缓解和处理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落实。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扩大。

 

 

 

 

 

 

 

 

 

 

 

 

 

 

 

 

 

附件2

镇江高专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灾难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校园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实验室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害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 (级) 、重大事件(Ⅱ级) 、较大事件(Ⅲ级)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

(2)及时排查楼梯挤踩事故隐患。学校内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帮助。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涉及外籍师生要及时报上级外事部门。

4大型群体活动及其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2)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饮食卫生、供水、供电、供煤气和通讯保障部门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和各项操作规程。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7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偿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4、学校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学校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上级部门应急办。处置事故结束一周内,学校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各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害的损失。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调动本校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学校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害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件3

镇江高专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结合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能力。要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4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教职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映,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由卫生部门发布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医务室、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学务中心、团委、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中心承担。

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工作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1)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应急保障措施,组织督促预案演习工作。

3)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对外公布、公开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以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4)总结经验和教训,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建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其他应急事项。

3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

各职能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组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医务室:负责组织救护和医疗并及时同上级卫生部门联系,成立医务室“应急处置小组”,及时采取医护措施,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

2)后勤管理中心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食物源中毒事件,制定相应处置预案。

3)保卫处:维护应急阶段校园治安。

4)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学校师生情绪,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5)学务中心、教务处各系学工办要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安抚、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学生干部作用,配合处置工作组做好事件调查、取证工作。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高校的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区、县级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内的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学生的健康安全,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四、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党政办

责任报告人:学校党政办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学校综合办公室及时通过成员单位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2)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救治患病师生员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急处置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根据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负责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病师生员工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4)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作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

5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及侦破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初次报告。信息报送要及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紧急情况下,可求助公安、消防、急救中心等社会力量,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保密:要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原因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后续报告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Ⅱ级)、特别重大公共卫生类(Ⅰ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2 响应程序

2.1 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单位负责、专业处置” 的要求,指挥协调医务室、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学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2 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校领导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3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4 医务室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2.5保卫处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6后勤管理中心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应急结束

4.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4.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并依据《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

1、应急通讯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病人转运工作。

3、应急处置队伍保障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学校各部门人员应进行梯次配备。

七、后期处置

1、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学校要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起用。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总结,并将相关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备案,据此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附件4

镇江高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台风、大风、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或人事处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灾疏散,救治受伤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控制局势,避免进一步损失。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3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引导教职工稳定情绪。

4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扑救火灾、处理交通事故。

5、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学校,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情绪。

6、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处理在校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有关事宜。

7、后勤管理资产处负责处理校内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8、后勤管理处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后期处置工作:

1、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难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民安置、消防、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3、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4、及时查明灾害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7、学校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要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及大学生志愿者等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建立学校房屋校舍、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队伍,加强自救能力。

3、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件5

镇江高专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利用信息网以及信息系统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伪造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攻击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造成学校信息系统对内、对外重要应用平台瘫痪;破坏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的关键通信线路、节点设备,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无法正常有效运行;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大范围损害,无法正常有效运行等事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校信息网络运行正常与否的主要特征是网络与信息整体是否正常。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四个级别。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分析;负责跟踪国内外安全动态和技术,结合监控数据,预警可能将要发生的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和防护技术能力;及时处置和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大面积传播;在网络与信息系统遭受大范围境内外严重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时,及时处置和制止,保证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在遇有严重、不可控制的安全事件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协调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条件装备处通过实施监测通信线路、核心设备、应用平台和信息内容,以及与国内外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发现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时,及时通报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做好预防工作。

五、预防预警措施

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面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

1、关键链路、设备或系统的故障。

2、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

3、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

4、网络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

5、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网络诈骗等)。

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预防预警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检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报告和通报机制。

六、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2、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3、学校条件装备处强化网络监控,抵御网络攻击和网络病毒,并保留网络攻击痕迹的数据信息。检查各重要对内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和关键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确定一个恢复一个。

七、后期处置

学校进一步完善预案,进行强化、针对性的演练和培训。积极和国内外有关单位交流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

 

 

 

 

 

 

 

 

附件6

镇江高专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类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在学校内进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2、事件分类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危害试卷安全突发事件和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及致使一个以上考场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两类。

危害试卷安全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试卷失密或泄密;

2)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

3)答卷丢失或损毁;

4)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

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及影响考试秩序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考试开始前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2)考试进行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3)考试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舞弊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处置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召集相关会议,督办相关事项,对有关问题做出决策。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和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工作

1、每次举行考试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当时社会、环境和该次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做出部署。

2、实行预警期制度。学校自命题的考试从开始命题起,全国统一考试从接到试题起,到考试成绩公布止,为一般预警期,处置工作组设立值班电话,并指定专人值守。其中从考试开始前24小时起,到考试结束后2小时止,为重点预警期。处置工作组及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并保证随时到达指定岗位。

3、每次考试的一般预警期开始前,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预案列出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关部门等信息进行修订,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印发处置工作组及全体工作人员。并上报上级考试中心。

四、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在考试期间发生试卷失密或泄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评阅前答卷丢失或损毁,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违纪或舞弊事件。教务处立即报告学校综合办公室,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确定失密或泄密试卷的性质,收集和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上级部门。

3人事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的炒作,严格控制相关信息在网上散布。

4、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5、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有关事宜。

6、保卫处负责考试现场安全,维持考场秩序。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立案侦破工作。

7、后勤管理处负责师生人员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救治工作。

五、后期处置

学校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附件7

镇江高专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化学品类在合成、实验、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中毒、抢劫、被盗、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医药技术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与安监部门进校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公室或条件装备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单位及时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应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3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4、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封闭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扑救火灾等。

5、有关学院负责清查事故现场人员,报告事故初步性质、发生的原因。

6保卫处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7、后勤管理处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后期处置工作:

1、学校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偿付。

2、学校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4、学校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学校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上级应急办。处置事故结束一周内,学校综合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减少各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与生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保障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学校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对广大师生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学校建立校、专业学院(处、部)两级应急机制,各处级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形成处置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映、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实施。

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化学品类突发事件。

6、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依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四个级别(Ⅳ级)。

特别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影响校园安全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如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舀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如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学校较小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依靠自己内部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务中心处长、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学务中心、保卫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学务中心承担。

1、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2、成员单位:

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担任。

3、职责: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学校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具体处置应对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修订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能相关的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有关信息;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意,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承担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应急事件处理的集中指挥,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学校影响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协调和处理有关方面工作;负责学校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由人事处、综合办公室、保卫处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处、综合办公室、保卫处分别承担,“镇江高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挂在保卫处

学校总值班室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联合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511-84409110。正常工作时间和节假日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安排值班的时间,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按照分工处理有关事务,履行总值班室职责;除此之外的时间,由保卫处值班室履行总值班室职责。

总值班室实行首问负责制。校园内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警后,应立即向综合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负责人报告,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并保持电话、传真通讯畅通。负责突发事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的报告和新闻发布,事件结束后组织评估和总结处理工作。

人事处:开展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新闻报导工作。

保卫处:组织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演练。保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事发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联系、协助公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反馈有关学生信息。宣传正面、权威观点,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招办、就业办: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有关事宜。

教务处:负责处理教学考试中有关事宜。

教务处、资产处:负责处理教学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财务处:负责处理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法律纠纷。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招投标处: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施工方的情况,处理基本建设中出现的矛盾。

资产处:负责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后勤管理中心:负责抢险、救援、保障后勤供应;负责校园内生活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校内出租商铺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影响师生生活的安全事件。负责学生的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师生接诊救治工作。

三、预警、预测

1、预警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负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经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预警建议。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分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2)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并根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5)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提高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及时预测不同等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出现的可能性,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做到对可能发生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及时预警。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各级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Ⅲ、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疏导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要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专业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学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查清。对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的,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向有关人员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有关人员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并对聚集的人员和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2、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依据分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迅速了解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学校安全、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师生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学校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学校上级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上级部门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4)当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涉及外籍和港、澳、台、侨人员时,应立即向学校上级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便上级部门派出人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

3、扩大响应

1)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2)当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学校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做出响应、动员力量控制事态发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学校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议调动其他应急资源和人力进行处置。

4、应急结束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需将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学校上级部门,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

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4 事件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省教育厅。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

六、信息管理

1、信息检测与报告

1)学校建立信息检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

2)学校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由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校上级有关部门。

2、信息报送内容及时限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30分钟内按照信息分级报送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内容包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初步判定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90分钟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较大以上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信息,要立即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2)后续报告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事件情况与事件发展变化情况、造成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措施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上报。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新闻宣传报道口径,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向外界发布信息。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由学校人事处、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相关信息。

七、保障措施

1、预案保障

学校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学校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事端。

4、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

学校制定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将相关应急知识纳入教育内容,针对师生员工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

根据上级部门应急总体安排和教育系统应急管理需求,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知识培训。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其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3、演习

学校根据其特点,制定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

学校依据《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负责制定《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学校适时对《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上报学校上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镇江高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原《镇江高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镇高专发[2007]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镇江高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2:镇江高专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3:镇江高专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4:镇江高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5:镇江高专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6:镇江高专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7:镇江高专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镇江高专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学校的突发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以及可能诱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其他不稳定事端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由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或涉及国家、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问题引发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在校外发生的大规模学生非法聚集、游行事件;由于重大政策调整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学生罢课、罢餐、聚集、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由于校内外经济纠纷等造成的校外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校门被围堵、办公场所被冲击、到校外市政府机关上访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学生非正常死亡等可能引发学生群体性反应的突发事件;恐怖分子、对社会不满分子在校园制造的爆炸、投毒等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的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的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煽动、反动宣传等活动,校园传教活动,外籍和港、澳、台、侨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校园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其他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事件。

2 依据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级别和应急响应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处长、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学务中心、保卫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图文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务中心,日常工作由学务中心承担。学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应急处置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校园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决定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3.1 若发现或有人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BBS、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保卫部门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

3.2 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3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发布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校园网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并按照事件等级的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部汇总上报的信息,及时向学校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4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5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破工作。

6、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校内学生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学校。以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如果学生走出校门上街,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随队维持秩序,配合公安机关防止外部人员混进队伍,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全力劝说学生返校,如公安机关采取坚决措施时,要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7资产处、招投标处、财务处负责掌握处理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及时上报学校,及时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如果民工在校内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聚众闹事,到市政府机关上访或围堵市内交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随队维持秩序,做好化解矛盾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疏导工作。

8、综合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信息搜集、动态反映,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后勤管理中心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救治工作。如果学生走出校门上街,要组织人员、车辆接回学生。

四、现场处置

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或教职工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上访、罢课、罢教、罢餐、罢工、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或社会人员到我校进行群体性请愿、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处置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3)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2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致伤致残致死,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当事人系我校学生的,通过相关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工办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5)当事人系我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学校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6)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7)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办和辅导员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

若有自杀举动尚未实施自杀行为发生时,学生所在系学工办应派人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干预。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1)学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2)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辅导员稳定当事人情绪,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3)保卫处、医务室随时候命,做好与“120”紧急联系的准备。

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体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现场紧急救助职责为:

A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为现场总指挥,学务中心、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协调。

B保卫处负责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

C医务室负责对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或受到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救治。

D 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稳定当事人亲友及现场目击人员的情绪,实施心理救助。

E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到学校,处理相关事宜;辅导员及时到学生中,安抚目击者,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减轻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影响。

F对自杀未遂学生,安排24 小时不离人监护;如住校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养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G后勤管理中心为实施紧急救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

4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学务中心、保卫处及活动组织单位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校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5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图文信息中心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1)如为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人为损坏情况下,由图文信息中心与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联系。

2)后勤处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提供相应环境、供电等后勤保障;如遇设备偷盗情况,保卫处迅速到达事发地点,保护现场,进行取证。

3)校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及时组织力量维修设备,查杀、阻截病毒或黑客,调整网络,特别是要保证学校重要网站的网络畅通,如招生网、就业网等。

4)图文信息中心监测、跟踪病毒和黑客的来源,并将恶意攻击网络的跟踪数据和资料提供给保卫处,由保卫处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管理相关网络信息的网管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经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

A相关站点信息监管人员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将删除信息做好备份;对于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影响较大的信息实施紧急关闭系统。

B信息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并将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

C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的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校办公室,经校领导同意后,由校办公室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D信息监管人员将删除信息的相关资料(删除的信息、发布者资料等)报告保卫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由保卫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事件发生单位对事件源头进行调查,如事件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由其所在系或单位对有相关违纪行为的学生或教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并给予相应处分。网络管理部门针对事件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

6镇江高专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1 突发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6.1.1 突发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件处理小组)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当班人员及事件处理小组领导赶往现场,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6.1.2 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6.1.3 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6.1.4 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保安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6.1.5 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6.1.6 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6.2 突发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6.2.1 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6.2.2 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6.2.3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6.2.4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6.2.5 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6.2.6 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6.2.7 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6.3 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预案

6.3.1 严禁非本部门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6.3.2 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6.3.3 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6.3.4 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厂部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6.3.5 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3.6 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6.3.7 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6.3.8 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6.4 突发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6.4.1 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6.4.2 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6.4.3 如在楼内发生劫案,应通知值勤门卫,严格检查,组织人员对厂内进清查,如罪犯逃走,应注意观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数、衣着、面貌明显特征、身体特点、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号、品脾、特征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6.4.4 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 ,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请其暂滞留在原处,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4.5 无法出示出入证件之外的人员禁止其离开本厂,应暂清对方滞留在原地,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警方进行盘查;

6.4.6 封闭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模,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固定现场的、无法将劫匪遗留的物品留在原处的、要一一收拾起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6.4.7 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6.4.8 事主或在场人员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抢救医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6.5 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预案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6.5.1 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6.5.2 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6.5.3 一般情况可由门岗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厂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若未登记人员形迹可疑立即阻止其进入厂区,劝其离开厂门;

6.5..4 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6.5.5 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5.6 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6.6 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预案

醉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6.6.1 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6.6.2  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6.6.3 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6.7 对突然死亡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6.7.1  对因突发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尽量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6.7.2 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保安队长和项目副经理,保安队长和项目副经理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6.7.3 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6.7.4 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6.7.5 现场目击者、保安班长、项目副经理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6.8 对突发性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

6.8.1 保安和厂内内任何人员接到突然停电的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维修电工;

6.8.2 维修电工查明停电原因后,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值班领导汇报停电原因;

6.8.3 维修电工查明原因后,应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对电路、相关设备进行抢修;

6.8.4 电路检修完成后,要按时送电,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再次通知用电单位,并抓紧解决;

6.8.5 需要合闸送电时,配电室应接到值班领导的确认,方可合闸送电;

6.8.6 恢复供电后,要检查所有用电设备是否完好,同时通知使用单位,撤销停电通知,发布已恢复用电通知。

6.9 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处理程序

6.9.1 保安和厂内任何人发现火灾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发出火警警报。值班领导应马上赶往现场指挥工作;

6.9.2 根据火势大小,经向小组领导请示后,可拨打“119”请求支援;

6.9.3 值班领导和保安班长应在3分钟内组织义务消防员和保安立即赶到火灾现场集结待命组织扑救;另外应对厂内人员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要保证每个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9.4 义务消防队员分三组各司其职,抢救组负责用消防器材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争取扑灭火势为甲方减少到最小损失,如火势不能控制则应立即协助疏散组疏散楼内人员;

五、保障措施

1、预案保障

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校园集人防、物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六、善后与恢复

1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平息后:

1)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对策。

2)对于给予的承诺,提请学校或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兑现。

3)对于涉及学校外其他单位的,由校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调查了解事件形成、发生过程,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2 群体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平息后:

1)继续对斗殴中致伤人员开展医疗救助,同时要做到工作不放松,防止事态反弹。

2)对斗殴致伤致残致死情况作善后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报告。

3)及时调查群体斗殴致人伤害(伤亡)原因,分清斗殴各方责任,按照对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及时总结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3 校园自杀突发事件处置完后:

1)成功解救的自杀未遂者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不离人监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来学校陪护。

2)自杀事件发生后(含未遂)以及危机处理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录音资料)、对自杀未遂者监护详细记录等及时送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备案。

3)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学校要安排班干部、学生党员或室友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恶化。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4)自杀事件处理完后,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等方法帮助相关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同学、家属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发生自杀事件的学校召集一次“自杀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预防自杀确定工作重点。

4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做好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的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件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件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 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

1)注意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反弹。对此类事件进行认真、及时总结,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2)对涉及我校学生或教职工的事件要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迅速处理,保障校园网畅通,对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网络事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2、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绪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对中央有关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文件的学习,宣传正面、权威观点,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绪,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3、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城管、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有困难的教职工的生活。

5、属于基本建设和对外经济活动出现的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与合作方进一步协商,及时缓解和处理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落实。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进一步扩大。

 

 

 

 

 

 

 

 

 

 

 

 

 

 

 

 

 

附件2

镇江高专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灾难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包括: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校园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实验室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害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 (级) 、重大事件(Ⅱ级) 、较大事件(Ⅲ级)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

(2)及时排查楼梯挤踩事故隐患。学校内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帮助。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涉及外籍师生要及时报上级外事部门。

4大型群体活动及其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 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2)事件发生时及时向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饮食卫生、供水、供电、供煤气和通讯保障部门等重点场所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和各项操作规程。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7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偿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4、学校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学校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上级部门应急办。处置事故结束一周内,学校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各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害的损失。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调动本校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学校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害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件3

镇江高专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结合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能力。要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4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教职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食物中毒,重大动物疫情,有毒物(药)品泄露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发生在学校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学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反应或不良反映,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校人员急性中毒的事件;学校内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由卫生部门发布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校办公室、医务室、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学务中心、团委、教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中心承担。

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工作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1)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织修订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应急保障措施,组织督促预案演习工作。

3)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对外公布、公开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以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4)总结经验和教训,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建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其他应急事项。

3应急处置工作组组织

各职能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组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医务室:负责组织救护和医疗并及时同上级卫生部门联系,成立医务室“应急处置小组”,及时采取医护措施,备有指挥场所和相应的设备设施。

2)后勤管理中心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食物源中毒事件,制定相应处置预案。

3)保卫处:维护应急阶段校园治安。

4)校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学校师生情绪,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5)学务中心、教务处各系学工办要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安抚、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学生干部作用,配合处置工作组做好事件调查、取证工作。

三、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高校的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区、县级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内的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学生的健康安全,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四、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党政办

责任报告人:学校党政办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学校综合办公室及时通过成员单位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2)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人员,全力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救治患病师生员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急处置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根据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负责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病师生员工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4)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作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

5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及侦破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初次报告。信息报送要及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紧急情况下,可求助公安、消防、急救中心等社会力量,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播报准备,尽最大可能疏散、抢救人员;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保密:要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原因等。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后续报告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Ⅱ级)、特别重大公共卫生类(Ⅰ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请启动应急预案。

2 响应程序

2.1 当确认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单位负责、专业处置” 的要求,指挥协调医务室、后勤管理中心、保卫处、学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工作。

2.2 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校领导任总指挥。根据事件类别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请求,由地方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严密观察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3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4 医务室及时组织现场救护队伍,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救护、消毒、采样等工作,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类别,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防治、救护工作,预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2.5保卫处维护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6后勤管理中心提供必要救援、救护物资和交通工具,对发生的食物源中毒事件,按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应急结束

4.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4.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交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并依据《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

1、应急通讯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病人转运工作。

3、应急处置队伍保障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学校各部门人员应进行梯次配备。

七、后期处置

1、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学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学校要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的,其水源必须经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起用。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和总结,并将相关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备案,据此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附件4

镇江高专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台风、大风、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或人事处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灾疏散,救治受伤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控制局势,避免进一步损失。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3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引导教职工稳定情绪。

4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扑救火灾、处理交通事故。

5、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学校,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情绪。

6、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处理在校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有关事宜。

7、后勤管理资产处负责处理校内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8、后勤管理处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后期处置工作:

1、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难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民安置、消防、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3、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4、及时查明灾害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7、学校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要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及大学生志愿者等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建立学校房屋校舍、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队伍,加强自救能力。

3、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后勤产业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附件5

镇江高专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包括:利用信息网以及信息系统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伪造学校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攻击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造成学校信息系统对内、对外重要应用平台瘫痪;破坏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的关键通信线路、节点设备,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无法正常有效运行;不可遇见的原因造成学校信息网与信息系统大范围损害,无法正常有效运行等事件。

二、等级确认与划分

学校信息网络运行正常与否的主要特征是网络与信息整体是否正常。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四个级别。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分析;负责跟踪国内外安全动态和技术,结合监控数据,预警可能将要发生的安全事件,提高应急和防护技术能力;及时处置和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大面积传播;在网络与信息系统遭受大范围境内外严重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时,及时处置和制止,保证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在遇有严重、不可控制的安全事件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协调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条件装备处通过实施监测通信线路、核心设备、应用平台和信息内容,以及与国内外安全组织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发现异常状态和发展趋势时,及时通报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病毒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做好预防工作。

五、预防预警措施

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面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

1、关键链路、设备或系统的故障。

2、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

3、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

4、网络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

5、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网络诈骗等)。

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预防预警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检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制定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报告和通报机制。

六、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人事处或综合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2、应急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3、学校条件装备处强化网络监控,抵御网络攻击和网络病毒,并保留网络攻击痕迹的数据信息。检查各重要对内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和关键业务应用信息系统,确定一个恢复一个。

七、后期处置

学校进一步完善预案,进行强化、针对性的演练和培训。积极和国内外有关单位交流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

 

 

 

 

 

 

 

 

附件6

镇江高专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类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是:在学校内进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

2、事件分类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危害试卷安全突发事件和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及致使一个以上考场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两类。

危害试卷安全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试卷失密或泄密;

2)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

3)答卷丢失或损毁;

4)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

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及影响考试秩序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考试开始前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2)考试进行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3)考试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舞弊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电气与信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学院、医药技术学院、财经商贸学院人文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丹阳师范学院卫生护理学院、基础部、体育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处置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召集相关会议,督办相关事项,对有关问题做出决策。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和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防工作

1、每次举行考试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当时社会、环境和该次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做出部署。

2、实行预警期制度。学校自命题的考试从开始命题起,全国统一考试从接到试题起,到考试成绩公布止,为一般预警期,处置工作组设立值班电话,并指定专人值守。其中从考试开始前24小时起,到考试结束后2小时止,为重点预警期。处置工作组及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并保证随时到达指定岗位。

3、每次考试的一般预警期开始前,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预案列出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关部门等信息进行修订,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印发处置工作组及全体工作人员。并上报上级考试中心。

四、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在考试期间发生试卷失密或泄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评阅前答卷丢失或损毁,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违纪或舞弊事件。教务处立即报告学校综合办公室,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确定失密或泄密试卷的性质,收集和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上级部门。

3人事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的炒作,严格控制相关信息在网上散布。

4、学生工作处、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5、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有关事宜。

6、保卫处负责考试现场安全,维持考场秩序。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立案侦破工作。

7、后勤管理处负责师生人员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救治工作。

五、后期处置

学校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附件7

镇江高专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化学品类在合成、实验、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中毒、抢劫、被盗、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丁钢

副组长:王桂龙、冷耀明、万碧波、李冬梅、李大洪

成员单位:党政办、医药技术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与安监部门进校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化学品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综合办公室或条件装备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学校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单位及时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应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3人事处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4、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封闭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扑救火灾等。

5、有关学院负责清查事故现场人员,报告事故初步性质、发生的原因。

6保卫处协助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立即采取针对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7、后勤管理处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后期处置工作:

1、学校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投保各类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偿付。

2、学校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4、学校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学校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报上级应急办。处置事故结束一周内,学校综合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原则,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各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化学品类、爆炸品类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调动本校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难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后勤管理处要组织学校医务室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学校各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2、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化学品类、爆炸品类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调动本校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难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4、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后勤管理处要组织学校医务室及时做好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