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管理的规定(2023年)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现就学校党委
会、校长办公会议题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会议议题的提出和审核
1.会议题应由动议单位按业务条口归属,逐级提报审核,
学院(部)提出的议题,原则上应按业务条口由职能处室提
交上会。上会前,动议单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按要求
认真准备上会材料,经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向学校主要
领导报告。
2.职能部门工作职权范围内能够自行解决或相互协商解
决的事项、分管校领导分工职责范围内能够研究决定的事项、
未经充分协调讨论或经讨论但未成熟的事项、会前临时动议
的事项、有必要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以
及一般性工作内容原则上不得列入会议议题,分管校领导不
能出席会议的事项原则上不予上会。
二、会议议题材料的准备
办公会议题一般分为学习类、汇报类、决策类。学习类
议题内容一般为上级文件、会议或讲话精神的传达和学习;
汇报类议题内容一般为须报告的重大、重要专项工作进展情
况或总结;决策类议题内容为须提请研究决定的事项。提交
上会材料应包含上会事项报告和相关附件两大类。上会报告的标题一般应为《关于 XXXX 的报告/请示》。
习类议题材料应包括文件、会议、讲话来源简述的报告;
报类议题材料应包括工作任务、背景情况简述,工作进展情
况,后续工作计划,以及需要会议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和初步
方案的报告;决策类议题材料应包括提出议题的理由、背景,
议题的主体和需要办公会议解决的问题及初步解决方案。
所有议题材料汇报文本原则上应控制在 2000 字以内,汇
报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原则上议题汇报人只陈述议题
汇报提纲,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安排上会。
三、议题决策会后执行和反馈
根据会议决议,牵头办理部门应将需要会后办理议题的
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校领导审核
后向主要领导报告,党政办公室负责会后执行情况的督办与
检查。
镇江高专党政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