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专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的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学工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信息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所属地段二级以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教务处审核,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学工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以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二级以上传染病医院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交医务室审核、存档,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登记其复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