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专健康管理制度

镇江高专健康管理制度

一、依据《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每年新生入学后及时组织体检。新生入学当年必须参加体检存档,其他年级在校生可自愿参加。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前统一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入学体检后及时将体检结果通过院系反馈给学生,督促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学生及时去综合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将结果反馈给校医务室。对肝功能异常及胸部DR异常的学生,立即返家至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复查,排除传染性疾病,方可返校。

二、新生报到后及时进行慢性病患病情况调查,并结合体检查出的问题,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根据不同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如,学生有不符合所学专业资格认定体检情况的,提出转专业建议,不宜剧烈运动的,出具军训免训证明等。

三、结合“世界艾滋病日”、“结核防治日”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及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学校公众号推送等,传播健康生活行为方式,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四、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扩散。

五、严格把好因病休学复学关,学生患病病假超过两个月者,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必须凭医院的康复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满仍未康复者,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留级或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