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专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镇江高专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负责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务室负责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防治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卫生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学校教职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

五、疫情未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六、在传染病高发及流行期间,学校各班级要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做好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临床表现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七、一旦发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对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隔离治疗,疫苗接种,预防服药,消毒杀虫灭鼠,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疫情进展变化情况。

八、各院系学工负责人和辅导员要按卫生部门的要求,督促患传染病的学生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未满,不得随意恢复上课。对因隔离期未满复课而引起传染病蔓延的要追究责任。

九、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发现患病要及时督促就诊,并做好宿舍的消毒工作。经常保持教室,宿舍等学生聚集场所的空气新鲜,做好通风换气。

十、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卫生防病知识。针对不同季节发生的传染病开展学生卫生防病知识教育。教育学生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平时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附:镇江高专传染病防控制度:

为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效果,降低传染病的危害,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 秩序,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疫情不在校内蔓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组长: 分管后勤的校领导(第一责任人)

成员: 后勤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学工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各院系副书记  校医务室负责人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并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系部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发现、预防传染病的能力。

   4.建立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严格教职工病假管理制度,掌握教职工的传染病患病情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发现传染病疫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市(区)疾 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应急接种及疫源地消毒等工作。

四、晨检及因病缺课监测

1.建立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各班级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检查、了解出勤学生的健康状况,若同一班级出现三例及三例以上相同症状(发热、腹泻、皮疹等)的学生,须立即将晨检情况报告系部领导、校医务室,由医务人员分析情况,追踪观察,采取相应措施。如晨午检无异常,则于10:00点、15:00前,零报告至校医务室。各院部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如系因病缺课,则落实病因,于10:00点、15:00前将因病缺课的学生名单、病因报校医务室,由医务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

   2.严格教职工病假管理,如有因传染病请假的教职工,各部门应及时上报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并联系校医务室,酌情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关注本地区及周围地区的传染病疫情,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传染病疫情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责任报告人: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部负责人、校医等。

   3.报告时限及程序: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部领导等相关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报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医务室。发现甲、乙类传染病病例,校医务室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由学校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六、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一) 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院系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与校医务室保持联系;校医务室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嘱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 隔离治疗;各院系及宿舍配合校医务室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 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 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2.校医务室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 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的消毒工作。

   3.校医务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1.知情者立即向所在学院、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医务室报告,各学院、校医务室接报后立即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处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学校提供隔离场所),和校医务室一起配合市(区) 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院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 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各院系、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校医务室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